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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11月底的婚期,在东方明珠酒店定了场地举办婚宴,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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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底的婚期,在东方明珠酒店定了场地举办婚宴,并[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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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喵小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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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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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底的婚期,在东方明珠酒店定了场地举办婚宴,并交了1万的押金,押金收据上写着定金,及恕不违约的字样。然后十月初,发现酒店所在道路因维修两端都封死不能进入,我怕影响婚礼当天的车辆进入,所以与酒店进行协商处理,取消婚礼当天的场地,改为其他形式的消费。但酒店因婚期太近,后续场地无法订出,损失过大为由拒绝了我的换成其他消费形式的提议,并且不退还押金,还承诺婚礼当天车辆可以进入。后来我咨询相关部门,得到的回复是那条道路要到年底才能修好。我想请问律师,因为外部的原因我取消的场地,酒店不接受退还或少量退还押金,也不接受换成其他形式的消费是否合理?我是否可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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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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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10-27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的规定,简单归纳就是收据上明确记载的是“定金”,如果是酒店原因导致不能办理婚礼的,那就应当适用定金罚则的规定,双倍返还定金。就目前的情况来看,道路维修单位并非酒店,而且酒店是可以经营的,也就是说酒店没有不履行义务,但是婚礼毕竟是人生的大事,具有特殊的纪念意义,婚车无法进入确实会影响新婚的仪式感,在酒店方不退还费用的情况下想要维权的心理是可以理解的。最后呢,祝新人新婚快乐,美美的婚姻才是中最宝贵的礼物。如需要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可咨询13656806078或者添加微信号:alexsheng1984进行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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