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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人去楼空
留下满屋垃圾与多处毁损
还屡屡拒绝回来处理
如此任性退房行为
房东一怒之下将租客告上了法庭
……
去年2月、10月,租客李某先后向房东毛先生承租某公寓内两套房,租期分别为一年和半年。然而,在第一套房到期前一个月,李某突然发微信告知毛先生要退租。
毛先生第一时间去收房,发现早已人去楼空,现场触目惊心:垃圾遍地,一片狼藉,到处都是猫屎、狗屎,臭气熏天。墙面、屋顶布满黑点、多处破损。沙发、窗帘也被宠物严重划伤。厨房和餐桌堆满了没有清洗的厨具和餐具,冰箱里满是过期霉变食物。
毛先生当即联系李某,要求其回来清洁并修复房屋,但李某一直置若罔闻。
今年3月底,李某又发微信告知毛先生,退租第二套房。毛先生赶到现场后,依然没有见到李某本人,屋内场景与此前如出一辙,更恶劣的是,所有空调、灯、油烟机等电器均处于运行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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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制图
两套房屋的损坏程度远超正常使用或自然老化范畴。在多次要求李某回来处理无果后,毛先生自行出资对受损房屋进行了修复,并将李某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拖欠的租金和水电费,承担因房屋毁损造成的各项损失。
岱山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最终判决李某赔偿毛先生两套房屋的修补维护费用及修复期间房屋无法出租所产生的租金损失,合计人民币1.56万元。
法官提醒市民:相互尊重、妥善保管是租赁关系和谐稳定的基石,退租前清走垃圾,不只是个人自觉,更多是道德上的义务。为避免因租客的不当行为而造成损失,房东可以在租房合同中明确约定房屋清洁和垃圾处理的责任和义务,定期对房屋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如果租客拒绝承担责任,房东可以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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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竞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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